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723执恢29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叶代清与被执行人李丛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已经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审判员 蔡 军
书记员 施春娟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更多数据:
叶代清与李丛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723执恢29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叶代清与被执行人李丛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已经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审判员 蔡 军
书记员 施春娟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