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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5执恢123号

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5
公开日期
2016-09-09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恢123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晓波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连军。天津市晓波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连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2)北民初字第423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赵杰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傅烨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