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黔0527民初1526号原告韩某。被告古某。本院于2016年7月27日受理了原告韩某诉被告古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韩某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彭书华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陈 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韩某与古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黔0527民初1526号原告韩某。被告古某。本院于2016年7月27日受理了原告韩某诉被告古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韩某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彭书华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陈 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