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沪民申121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顾拥军,男。委托代理人刘培国,上海安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肖成钢,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伊之龙家具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淮安伊之龙木业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顾拥军因与被申请人肖成钢、上海伊之龙家具有限公司、淮安伊之龙木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1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顾拥军申请再审称,借条系肖成钢亲笔书写,其向肖成钢交付了系争钱款,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鉴于顾拥军对借条内容的形成和系争钱款的交付前后说法不一,根据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其实际交付了系争借款。原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综上,顾拥军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顾拥军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高 琼
审 判 员 范雯霞
代理
审判员 许晓骁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书 记 员 魏 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