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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291刑初11号

关景志等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4
公开日期
2017-02-17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甲,关景志,付忠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