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川0525执异13号异议人(被执行人):王世武,男,生于1966年10月15日,汉族,住址四川省古蔺县。
申请执行人:车学良,男,生于1967年5月27日,汉族,住四川省古蔺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车学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古蔺银叶煤矿工商保险纠纷及其他申请执行古蔺银叶煤矿相关案件过程中,(异议人)王世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世武(异议人)称,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车学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古蔺银叶煤矿工伤保险纠纷及其他申请执行古蔺银叶煤矿相关案仵过程中,追加异认人为被执行人,查封了异议人的个人财产,并启动了拍卖程序,异议人认为,古蔺银叶煤矿己经转让给了中国金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古蔺银叶煤矿的全部债务已明确由中国金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清偿,因此上述债务与异议人无关。法院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查封异议人的个人财产,启动拍卖程序都是错误的,要求予以撤销。
本院查明,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车学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古蔺银叶煤矿工商保险纠纷及其他申请执行古蔺银叶煤矿相关案件过程中,于2015年9月5日作出(2015)古蔺执字第679号执行裁定,追加古蔺银叶煤矿原合伙人车宗林、邹杰、王世武、车学林、王业榜、王端方、王永生为被执行人,并限车宗林、邹杰、王世武、车学林、王业榜、王端方、王永生在该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车学良等清偿相应债务。本院于2015年9月7日分别作出,一、(2015)古蔺执字第679-1号执行裁定,查封王世武所有位于古蔺县古蔺镇马厂村建筑面积为38.19平方米的商业用途房屋一套。限王世武十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查封财产进行评古拍卖;
二、(2015)古蔺执字第679-2号执行裁定,查封王世武所有位于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建筑面积为74.04平方米的商业用途房屋一套。限王世武十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查封财产进行评古拍卖;
三、(2015)古蔺执字第679-3号执行裁定:,查封王世武所有位于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建筑面积为1175.98平方米的商业用途房屋一套。限王世武十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查封财产进行评古拍卖。王世武至今未按裁定履行清偿义务。本院对查封的上述财产进行拍卖时王世武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另查明,古蔺银叶煤矿于1999年5月12日成立,属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有车宗林、邹杰、王世武、车学林、王业榜、王端方、王永生,2014年11月14日协议整体转让给中国金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且已办理厂矿财产移交,法人代表变更等手续,中国金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合伙人车宗林、邹杰、王世武、车学林、王业榜、王端方、王永生,支付了定金200万元。古蔺银叶煤矿至今未开始经营。还查明,截止异议人王世武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时至,向本院申请执行古蔺银叶煤矿的案件共33件,尚未履行的标的额为1668951.50元,均系转让前所产生的债务。其中涉民生案件31件,标的144万多元。
本院认为,古蔺银叶煤矿原合伙人将古蔺银叶煤矿整转让给了中国金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后,全体合伙人已知道整个企业包括债权债务的具体状况,转让后中国金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收了古蔺银叶煤矿的机器、设备、厂房等相关财产,但这些财产均不宜单独处置或不便处置,否则将损害企业更大的利益。向本院申请执行古蔺银叶煤矿的案件大多系工伤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系社会的弱势群体,理应优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本院追加王世武为被执行人,依法查封拍卖其财产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王世武(异议人)所提的执行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王从友
审判员 罗 红
审判员 余绍坤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罗露黎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二)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相关执行行为;(三)异议部分成立的,裁定变更相关执行行为;(四)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但执行内容无撤销、变更内容的,裁定异议成立或者相应部分异议成立。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