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辽0102民初5390号

程忠志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牛晓飞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2
公开日期
2017-12-11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程忠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牛晓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102民初5390号原告程忠志,男,1952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铁西区。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1号,组织机构代码证81766862-X。负责人许宏印,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何涛,男,1971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皇姑区。委托代理人刘汝佳,女,1980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皇姑区。被告牛晓飞,男,1982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原告程忠志诉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沈阳公司)、牛晓飞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5月4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郭景怡独任审理于2016年6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程忠志、被告联通沈阳公司委托代理人何涛、刘汝佳,被告牛晓飞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一、借网络提速降网费之机搂钱。15年5月11日我按惯例到联通兴华营业厅交网费。夏文闻(ln-xiaww)对我说:“今年网费不收了!”我问“为什么?”她指着厅中立的二幅通告栏(见照片)说:“总理说宽带贵网速慢,于是我们提速20M168元。另一幅智慧沃家20m宽带更享504元二人一家互通免费。问:为什么不给办?”夏说:“要办你得绑定四个亲情卡!”我说:“可以呀!我家座机算一个、我爱人联通卡算一个、我儿子联通卡算一个、我现有的3G卡算一个、我还有这个2G联通卡够用了吧?”夏说:“你爱人手机卡不能算。你儿子是大连卡不能算!你现在用的3G卡(130××××3125)退掉!再补办一个3G卡。”我说:“我这个3G卡去年可是在你们这里办理的!我这卡里有二个手机银行重新转办太麻烦了!。好了!给我再办一张吧!我这卡也不退了。”又增加办理了(130××××4623)3G卡。夏说:“你这2G卡升级为4G卡后才可算一个亲情卡。你可以将3G卡退掉”我说:“我这3G卡里有二个手机银行再转办起来麻烦!”夏说:“你升级后,我帮你在手机上操作,简单得很!”我说:“升级4G卡我使用好了之后,等我儿子从外地回来让他给我弄吧!”(注;多亏没让夏操作,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最终,我又增办理了(130××××4623)3G卡、预存200元话费。2G卡(130××××5633)升级为沃邮箱4G送专享版【终端名称】LxnovoA606白白色【终端串号】864527025650166【购机款】0元【新增】(见照片)(生效日期)2015-6-1至2017-5-31日。预存99元+1元话费。连同剩余80余元按前台要求月末前再预存100元话费、一并转至新卡。5月22日我微信又支付了100元。当时又给我办理了续交网费840元。我指通告牌问夏;“不是168元吗?”夏说:“你还差一个亲情卡!”后来,我今年3月14日投诉至【行风热线】。投诉组刘姓女士说:“你办理的是【智慧沃家】二人一家互通免费。”最终我明白了,根据通告栏标明(见照片)更享是504元。实际收了我840元(见发票);多收了我336元!应判定由被告返还原告!二、营业厅、终端厂家、经销商共同巧设消费陷阱。赠送手机2G升4G卡使用后噩梦连连。每日时时推送的铃声不断,查看没有任何信息!我从来不用手机上网,我也不会手机上网!6月份第一个月使用,106元套餐流量800MB外,上网费60元。我开始没介意,自以为使用中有操作不当,误上网。7月还好。8月上网费100元。此刻我认为手机有问题!于是我找到营业厅,见到夏文闻问其:“怎么回事?”夏拿过手机翻看手机流量;8月份天天上网;而且3分钟换一网站。这期间‘10010’从来没有流量提醒!用微信支付套餐费。我9月30日交话费100元。10010温馨提示;您于31日12时10分充值(交费)100元。账户可用余额为212.90元,本月已消费106元---(见照片)。反复一个信息;每天多次提示!夏将以上信息给删除后;问我:“你怎么办?”我说:“这手机有问题!”夏问:“协议单你带来了吗?”我说:“我回家取去!”取回协议单,夏看了一眼说:“你去小北手机市场去修理吧!”我说:“我在你这里拿的手机,你也没有发票给我,我去小北找谁呀?”夏说:“你拿保修卡去修!”我说:“没有发票我找哪家经销商呀!你这分明是推脱、推卸责任!这个手机我不能用了!你给我退了!”夏说:“退可以!你要拿手机700元全款另加百分之五十折旧费!计:1050元。”我说:“你们分明是熊人!我不和你们惹这个气了!大不了我把外局网关了,套餐内流量我不要了!”联通10月份开辟当月剩余流量可结转次月使用。于是我等10月份结转剩余500MB转到11月份才使用;并开通手机营业厅,监督流量使用情况,使流量不要超过1300MB。可万万没有想到;11月上网费竟计费103元!。我真晕了!!结合几个月以来;我发现我用微信交话费100元时,没有交费信息推回。几秒钟再交10元或20元时;马上就有交费信息推送回来!我隐约感到该【终端机】有二个账户;交大钱额100元时到一个隐形账户,同时没有信息推送回来。我于12月5日、12月7日投诉微信客服;就话费微信交费无反馈信息一案,投诉咨询结果话费已到账。再后来;交不交费,不定期就能收到推送来一个假收费信息(见照片)反复推送。10010同时推送二个不一样的收费信息!我认为,“有二个账户”。营业厅、经销商、运营商他们之间有猫腻!为攫取钱款不折手段,1有克隆手机。2盗取流量。3软件内置隐形账户。在骗取资金。我3月6日下午去营业厅,在自助终端机查询11月流量。30天内我天天上网,计;流量使用2360MB。我问前台刘姓服务员:“减去本月套餐800MB加上月结转500MB,余下1060MB怎么能核算出103元?”我又问:“微信交话费100元,推送回信息余额212.90元。马上再交10元,推送回信息就欠15.95元。同样都是10010推送回的信息就二样!这怎么解释?”刘说:“这手机有问题!你去专修店修吧。我给你打电话联系!”打通后刘说:“手机坏了你们给修吗?”答:“给修!”我抢过电话问:“手机经常收到假收费信息你们能修吗?”答:“那不是手机问题!如果屏坏了,或其它件损坏了我们可以给修!”我对刘说:“这个终端机(手机)我还能用吗?”刘说:“你什么意思?”我说:“退掉手机!4G卡恢复2G卡”刘说:“恢复2G我能做到!退掉手机你得拿折旧费!”我问:“拿多少钱?”刘说:“你今天先回去,留下电话号,我请示完,明天给你打电话!”。第二天刘打来电话说:“退机器要交480元折旧费!”因此;我决定投诉!三、投诉阻力重重,维权无门。借‘3.15’维权日,3月14日我投诉至96123‘行风热线’。次日;联通一刘姓女士,自称是管投诉的,工号:1571。问我:“你的诉求是什么?”答:“退掉手机!4G卡恢复2G卡”。问:“投诉事由?”答:“15年5月11日我去正常交网费。前台‘夏文闻’开始说交不了!后让我办理一张3G卡,同时将我原有2G卡升4G并免费送我一部联想终端机(手机)合约办了106元套餐。之后噩梦连连!发现该机有二个收费账户;大额交100元推送回信息和小额交10元、20元推送回信息钱额和余额都不一致!并且都是‘10010’推送的。手机背后有人为因素,狂造流量攫取钱款!该机定期和不定期推送假收费信息。这样的终端机我还敢用吗?”刘听完说:“我查一查!再回复你。”几天后刘给我来电话说:“我已经查过了,账一点也不差!不存在二个账户。”我说:“差不差!不得见面到一块对对账才能下结论吗!你说不差!我说差!”刘说:“我这里有录音!我已经告诉你不差了!”我说:“对账的事咱先放一下!麻烦你给查一下狂造流量怎么回事?还有进出账,有二个账户同时推送回不一样的收费信息怎么解释?”事至此,刘女士不理会我了。我计算3月14日至3月27日离15个工作日不远了。刘女士这是要把投诉案拖黄了呀!再回复96123完结了事。当天我向联通上一级服务监督部门再次投诉。好在联通有投诉‘工单进度查询’推送给我!投诉当即受理。25分钟刘女士给我打来电话解释说:“1.流量轨迹就能保存二个月。2.不存在二个账户。”说完就放下了电话。第二天我查工单“处理完成”了。我28日再次投诉,要求面对面对账!刘回电话说:“我们不接待面访!”就把我又回绝了!工单又一次“处理完成”!我又再一次投诉:“要求和营业厅业务经理对账!”‘热线又受理’。次日,刘又打来电话说;“领导安排我处理,不能面访!”我问:“怎么找你们领导”答:“不方便告诉你!”工单第4次“处理完成”。我又第5次投诉;坚决要求和营业厅业务主管经理对账!第二天刘又来电话说:“领导还是安排我处理!”我问:“你是干啥的?”答:“我是管投诉的!”我说“对账是二方当事人之间的事!你是监督检查的!你一心包办代替算怎么回事?你这是违反工作程序。看来‘始作俑者’就是你。我决定投诉你!今后我不想听到你的声音!”工单查询第5次“处理完成”。第6次投诉;“工单号‘1571’神秘的女人刘女士:违反工作程序,阻挠对账!!”二天内没有电话。工单查询又第6次“处理完成”。第7次投诉,换人打来敷衍电话。又推送:“处理完成”第8次投诉:还是强烈要求营业厅主管业务经理出面解决问题!千呼万唤终于出来了。4月2日兴华营业厅‘牛经理’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营业厅解决问题!”见面我就以上3个问题要其给予解释!。牛经理说:“你今天来不就是要解决问题吗?你的诉求是什么?有什么要求?你尽管说”我说:“退掉手机!4G卡恢复2G卡!”牛说:“我打个电话”接通电话说:“他要求退掉手机!4G卡恢复2G卡。”电话里问:“能否给拿点折旧费?”我说:“你们有错在先!折旧费我不拿!”电话里说:“那就让他等领导批示吧!”牛说:“那你等领导批示吧!”我问:“等多长时间?”答:“7个工作日”。我又问:“这个女人是你们领导吗?”答“她是管投诉的!。”问“是你对象吗?”“不是!她比我大7岁呢!是我求她帮忙!你看我一天多忙,我哪有时间管这些乱事!我是去年才调到这个店的,查话费对账我哪有时间呀!”。我前脚刚离开店,投诉工单查询就又‘处理完成’了!第二天(4月3日)我又第9次投诉:“本案没处理完怎么就‘处理完成’了!4月5日又‘处理完成’。4月6日第10次投诉受理。4月7日又‘处理完成’。第11次投诉受理,4月8日牛经理来电话告知:“领导不批!要退手机交480元。第12次投诉;1、要求牛经理出示对账单。2、11月份流量使用轨迹。3、手机收费有2个账户怎么回事给予合理解释。4月8日、4月9日二天没有响应!工单照旧‘处理完成’。4月10日第13次投诉;照旧;就以上3个问题!要求牛经理给予决断。4月11日牛经理来电话问如何解决?我提示以上3个问题。牛说:“流量只能保存2个月无法查!。手机收费2个账户无可奉告!。我说:“能否写个书面?”答:“写不了!”我问:“能不能给出对账单?”答:“可以!”我说:“我30分钟到!”答“你晚点到!我花费点时间给你打出来!我到了一看,哪里是对账单。就是手机近6个月的账单。我知道再说什么也不能给出全年账单!何止对账单了。我说:“盖个章吧!”“不能盖!”“为什么?”“你要干什么?”“盖章证明是你们出具的!过分吗!”“你不说清楚干什么?就不给盖!”“你不给盖!我今天就不走了!”‘牛’还把保安叫进来威胁我!僵持有一小时。‘牛’给刘姓神秘女人打电话请示,给不给盖章,不给盖他就不走了!最终,刘姓神秘女人同意!‘牛’才给盖上了章。

四、维权无门诉讼法律1、我正常交年网费,被强迫办理一张3G卡。2、我被引诱2G卡升【沃邮箱4G专享版】送白色手机0元【新增】。利用工作之便;盗用我身份信息、卡号又克隆一部【沃邮箱4G专享版】黑色手机0元【新增】{终端机}又卖了91元!。这是严重违法行为!3、开始我苦于证据不足,不想把事件闹得太大!找经办人‘夏文闻’;让其把手机给我退了!4G卡恢复2G卡完事了结!没想到忽悠我,让我找手机经销商。退掉手机拿折旧费1050元。后来找其他营业员也是如此!没办法!投诉至96123!4、原以为投诉能顺利解决问题,没想到遇到工号‘1571’神秘女人设置重重障碍。身为投诉组负责人,违反程序,十几次谎言、十几次拖延,30天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对(兑)账单。可见联通营业厅的问题有多么严重!一个投诉组的女人能遥控兴华营业厅业务经理。又可见联通的水有多么深!!!为维护我的权益,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返回【智慧沃家】20m宽带更享504元二人一家互通免费,被告返回原告336元;2,被告将原告2G卡引诱升级为4G卡后;同时免费提供沃邮箱4G专享版{终端名称}LxnovoA606白色【终端串号】864527025650166【购机款】0元令人匪疑所思;被告盗用原告手机卡号及身份信息又开办了一样同款黑色{终端名称}LxnovoA606黑色{终端串}864527024640697{购机款}:0元。被告竟将黑色0元手机盗用原告卡号!被告故意设立消费陷阱;致使原告无法正常使用该【终端机】;依据【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第五条(一)被告应返回原告由15年6月1日套餐流量费50元x12月,计600元应有损失;3、被告返还原告由15年5月22日开始交费至16年2月末盗收的263.80元上网费;4、被告恢复原告2G卡使用;原告返回【终端机】手机时;原被告双方当面捣毁手机主板!以免继续发生被告侵害原告之行为。并赔偿【终端机】原值700元。5、被告追回黑色【终端机】捣毁手机主板!销毁盗用的原告的卡号卡(130××××5633);锁死864527024640697串号。如追不回卡号(130××××5633)4G卡;将被迫注销原告(130××××5633)的卡号;对因此销号给原告带来不便与损失,被告应赔偿原告700元损失费(终端机原值)。对销号之前;被告应对用此卡号用作抵押、借贷、经商及一切违法活动;被告要承担责任!6、返还91元入网费。

被告联通沈阳公司辩称:本案经我公司调查核实,原告于2015年5月11日在我公司新华营业厅办理两项电信业务,其中之一为3G智慧沃家一加一套餐,该套餐的费用为宽带费用840元,包括一部固话和手机号进行捆绑。固话的月租费由20元降低到5元,固话与手机号之间通话免费。原告还办理了一部合约机业务,每月106元套餐由2G升为4G沃合约机业务,同时如果预存99元话费,可免费赠送手机一部,前提需手机在网24个月,原2G号码130××××5633不变。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提到的黑色(终端串码864527024640697)现为一部外地手机串码,根本与原告方及本案无关。综上所述原告方相关诉讼请求并无相应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被告牛晓飞:原告方诉讼请求并无相应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法院予以驳回。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11日,原告在被告联通沈阳公司处办理了智慧沃家3G版一加一业务,缴纳840元宽带费,并签订了《中国联通客户沃家庭融合业务协议》。同日,原告对其使用的130××××5633号码办理2G升4G业务。同时原告与被告联通沈阳公司签订《4G终端合约计划客户入网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依据上述协议,原告一次性预存99元话费,并自愿选择被告联通沈阳公司提供的106元4G基本套餐,并承诺在网24个月,即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原告零元所购手机为LenovoA606白色,终端串号为864527025650166。原告使用的130××××5633号码于2015年11月发生手机上网流量费用103.80元。经被告联通沈阳公司查询,与130××××5633号码对应的终端手机信息为LenovoA606白色,终端串号为864527025650166。再无其他终端手机。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当庭陈述笔录,业务受理单、《中国联通客户沃家庭融合业务协议》、《4G终端合约计划客户入网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收款收据、客户账单、信息查询单及手机截屏等证据经开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联通沈阳公司签订的中国联通客户沃家庭融合业务协议及4G终端合约计划客户入网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协议。鉴于《4G终端合约计划客户入网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中明确约定了130××××5633号码的在网时限,因此在期限未届满时,原告不得单方要求终止协议,并退回手机。鉴于原告办理的具体业务为智慧沃家3G版一加一业务,并非二人一家互通免费业务。故原告不能享有504元20M宽带服务。故原告要求被告联通沈阳公司退还多收取的336元宽带费的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关于原告提出被告联通沈阳公司盗用其身份信息开办另一黑色LenovoA606手机一节,因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上述事实,故对原告主张的事实本院不予确认。由于原告所持有的LenovoA606终端手机能够正常使用,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套餐流量费的请求不予支持。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63.80元上网费及91元入网费一节,由于原告未能证明套餐外流量并非由其本人上网所发生,因此由套餐外流量产生的费用应由原告承担。鉴于原告未能提供其缴纳91元入网费的证据,故要求返还该费用的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程忠志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程忠志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  郭景怡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张 鑫本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