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浙1124行初41号原告包春荣。委托代理人华之芬,浙江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遂昌县国土资源局,住所地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101号。法定代表人周世岳,该局局长。原告包春荣以认为被告遂昌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要求其补交土地出让金137592元的行政行为违法,于2016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6年5月26日立案后,于2016年5月28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包春荣诉称,1999年根据当时县里政策规定,原告通过包干征地方式申请在坐落于遂昌县妙高官碧路顶垵114㎡范围内批建房屋。1999年12月30日,遂昌县统一征地事务所与北街三队签订征地合同。当日,原告上交征地款24553元(包括土地出让金9120元)。2001年1月,原告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获批准。2003年7月14日,原告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成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为原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被告均未同意。被告经多次开会讨论,最后要求原告按照2003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地价评估值1274元/㎡再次上交土地出让金。原告迫于无奈,于2011年6月15日再次上交了土地出让金137592元。2012年12月份,原告向遂昌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收取材料后一直未作出处理。综上,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要求原告补交土地出让金137592元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退回原告土地出让金137592元,并从2011年6月16日起按同期同档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被告遂昌县国土资源局辩称,原告包春荣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起诉期限,应依法驳回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原告包春荣诉被告的行政行为发生在2011年6月10日,当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月15日补交土地出让金。如原告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应在6个月内也即2011年12月15日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直到2016年5月23日才提出行政诉讼,显然已超过了起诉期限,应裁定驳回起诉。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10日,原告包春荣与被告遂昌县国土资源局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月15日,包春荣缴纳了土地出让金137592元。包春荣认为该土地出让金系遂昌县国土资源局违法重复收取,遂向法院起诉。另查明,遂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2016年7月14日出具证明:原告包春荣曾于2013年初到本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被告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归还其重交的土地出让金137592元,本院接收诉讼材料后,与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未果,后作信访件处理,向包春荣说明情况后其将诉讼材料拿回。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原告于2011年6月15日缴纳涉案土地出让金,若原告对此有异议,最长应当在2年内提起诉讼。原告于2016年5月23日向本院起诉,明显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原告提供的2012年12月4日致遂昌县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及遂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出具的证明不足以作为认定原告逾期起诉有正当理由的证据。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包春荣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丁 洁
人民陪审员 叶昌谷
人民陪审员 林奇才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代
书 记员 孟吴超附本判决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