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724执134号申请执行人谢军见,男,汉族,1974年11月19日出生,住正阳县。被执行人郭胜利,男,回族,1972年7月13日出生,住正阳县。本院在执行谢军见申请执行郭胜利合同纠纷一案中,按照正阳县人民法院(2015)正民初字第1011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郭胜利已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2015)正民初字第1011号民事调解书。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何希贵
审判员 史学金
审判员 李 强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蒋大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