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晋0525民初999号原告马某诉被告候某离婚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本裁定书内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
审判员 王志新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王娟娟 微信公众号“”
马某诉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晋0525民初999号原告马某诉被告候某离婚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本裁定书内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
审判员 王志新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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