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683执1543-2号
申请执行人:王艺雪,女,1991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
被执行人:董玉婷,女,1972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
被执行人:董晓俞,女,1992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莱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艺雪与被执行人董玉婷、董晓俞继承纠纷一案,于2016年5月18日作出(2016)鲁0683执1543-1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董玉婷所有的轿车一辆。现因本案债务已经清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本院以(2016)鲁0683执1543-1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董玉婷所有的轿车一辆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邓惠军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 李洪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