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11执109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金理与被执行人王国富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国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国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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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富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11执109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金理与被执行人王国富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国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国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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