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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刑一初字第00462号

方俊文、马虎全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2
公开日期
2017-08-10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俊文,马虎全,张达顺,赵利云,白支平,李丕琴,李艳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