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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委赔监18号

蒋宜友,蒋宜权等与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再审无罪赔偿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2
公开日期
2016-09-06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渝委赔监18号蒋宜友、蒋宜权、蒋宜生、蒋宜林、蒋宜宽:你们不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三中法委赔立字第00001号不予受理决定,以丰都县人民法院对你们的父亲蒋泽禄违法关押错判入狱的行为持续至今,未进行任何经济补偿,要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本院赔偿委员会审查认为,关于蒋泽禄被丰都县人民法院错判服刑的问题。蒋泽禄服刑时间是1959年至1966年,该事件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且未持续至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的规定,该事件不属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畴。关于蒋泽禄死亡赔偿的问题。如果蒋泽禄在关押期间死亡,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负责看守监管的机关,而不是丰都县人民法院,且关押期间死亡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蒋泽禄的死亡赔偿仍不能适用国家赔偿法处理。如果蒋泽禄在刑满释放出狱后因病或自然死亡,则与司法机关无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三中法委赔立字第00001号不予受理决定正确。你们的申诉事项及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予以驳回。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