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305民初3030号原告李虎伟。被告金帝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本院在审理原告李虎伟诉被告金帝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因将被告名称写错,原告李虎伟于2016年8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虎伟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虎伟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虎伟负担。
审判员 李晶晶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杨静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