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526刑初324号公诉机关滑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郜国恩,男,1973年5月8日出生,河南滑县人,汉族,农民,小学文化程度。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6年3月14日被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滑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滑县人民检察院以安滑检公诉刑诉(2016)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郜国恩信用卡诈骗罪,于2016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本案被告人郜国恩多次传唤拒不到岸,现对其上网追逃,致使案件短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刘国强
审 判 员 赵政凯
代理
审判员 孟海利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书 记 员 郭晓楠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