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781民初3560号原告杜小华。被告陈炜。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小华与被告陈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杜小华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祝晓丹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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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华与陈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781民初3560号原告杜小华。被告陈炜。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小华与被告陈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杜小华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祝晓丹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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