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528执317号
申请执行人: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蒋颂华,系该局局长。被执行人倪占明,男,1987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新宁县人。申请执行人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倪占明行政非诉一案,根据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16)湘0528行审58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16年5月10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立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17215元,现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如到期未履行协议内容,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也可主动恢复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健清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曾 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