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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6民终2552号

杨欢与蒋金平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1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蒋金平,杨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6民终255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蒋金平。

被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欢。

上诉人蒋金平因与被上诉人杨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16)浙0681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蒋金平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蒋金平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董 伟

代理

审判员  茹赵鑫

代理

审判员  夏蓓蕾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书 记 员  李佳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