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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521民初2438号

沈建忠与孙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1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德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沈建忠,孙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521民初2438号原告沈建忠。被告孙琦。本院在审理原告沈建忠与被告孙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沈建忠在预交诉讼费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叶国栋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代

书记员 章 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