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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108刑初94号

张某犯贪污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1
公开日期
2016-11-02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贪污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晋0108刑初94号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一案,本院于

二0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作出(2016)晋0108刑初9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5页倒数第四行,“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止”。现更正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6年9月10日止”。

审判长  孙晓莉

审判员  闫菊霞

审判员  张 琴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薛小波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