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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504民初2204号

詹正才与黄万成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31
公开日期
2018-01-05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詹正才,黄万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504民初2204号

原告:詹正才,男,汉族,1965年1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被告:黄万成,男,汉族,1997年8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本院在审理原告詹正才诉被告黄万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因案件疑难复杂,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原告詹正才诉被告黄万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方雪峰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胡 蕾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