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3民初7122号原告张小丹,女,汉族,1980年7月28日生。被告郑州市二七区同兴多好又多超市。
法定代表人:戴国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小丹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同兴多好又多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小丹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刘政伟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刘 鸽 微信公众号“”
张小丹与郑州市二七区同兴多好又多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3民初7122号原告张小丹,女,汉族,1980年7月28日生。被告郑州市二七区同兴多好又多超市。
法定代表人:戴国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小丹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同兴多好又多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小丹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刘政伟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刘 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