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193执26号申请执行人李佳欣。被执行人韩宇。申请执行人李佳欣与被执行人韩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2016)吉长信维证字第538号公证债权文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赵永冰
代理
审判员 许 竟
代理
审判员 原 源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李丽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