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702民初709号原告张秀玲,女,1965年1月3日出生,汉族。被告张新影,女,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秀玲诉被告张新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高忠明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赵志丹 来源:
张秀玲与张新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702民初709号原告张秀玲,女,1965年1月3日出生,汉族。被告张新影,女,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秀玲诉被告张新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高忠明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赵志丹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