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24执95号申请执行人李忠生,男,1959年9月5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现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被执行人李忠义,男,1950年6月4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现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黑0624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此案执行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荣佳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 李 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