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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琼97刑终102号

李某春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符某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26
公开日期
2016-08-12
所属地区
海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李某春,符某,李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