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林法执字第1056号申请执行人魏学利,男,1978年9月24日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被执行人杨军,男,1967年12月11日生,汉族,职工,住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本院在执行魏学利与杨军扣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7月18日作出(2015)林法执字第1056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杨军在中国农业银行林西县支行的工资账户,现因需要扣划标的款,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杨军在中国农业银行林西县支行的工资账户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晓伟
审判员 :张正龙
审判员 :宫浩然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庞占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