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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7月
-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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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6-07-18
- 公开日期
- 2018-07-12
- 所属地区
- 永兴县
-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 一审
- 案由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当事人
- 何海明,广州兴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永兴县中旺渣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