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829执56号申请执行人陈佩学,男,汉族。被执行人赵宝珍,男,汉族。申请人执行人陈佩学与被执行人赵宝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姜学明
审判员 王国荣
审判员 白振清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刘卫红 来源:百度“”
陈佩学与赵宝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829执56号申请执行人陈佩学,男,汉族。被执行人赵宝珍,男,汉族。申请人执行人陈佩学与被执行人赵宝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姜学明
审判员 王国荣
审判员 白振清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刘卫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