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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426执异20号

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冯瑞军、翁牛特旗乌丹镇供销社终止清算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裁定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15
公开日期
2016-07-27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冯瑞军,翁牛特旗乌丹镇供销社终止清算组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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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426执异20号异议人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址:翁牛特旗。法定代表人倪井生,系主任。申请执行人冯瑞军,男,1965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翁牛特旗被执行人翁牛特旗乌丹镇供销社终止清算组,地址:翁牛特旗。本院受理异议人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申请执行人冯瑞军与被执行人翁牛特旗乌丹镇供销社终止清算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程中,异议人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出执行异议。

经审理查明本案并未依照法定程序追加被执行人,划拨的裁定因程序违法应依法撤销,异议人基于上述原因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异议人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审判长  孙士林

审判员  张丽丽陪审员  高吉忠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辛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