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91民初3177号
原告:邵正剑。
被告:戎誉。本院在审理原告邵正剑诉被告戎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邵正剑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因原告邵正剑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 晓 林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琪(代) 来自:
邵正剑与戎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91民初3177号
原告:邵正剑。
被告:戎誉。本院在审理原告邵正剑诉被告戎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邵正剑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因原告邵正剑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 晓 林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琪(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