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存根)(2016)鄂0302执920号之一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关于刘涛申请执行王明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鄂茅箭民一初字第024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百八十七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一、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王明朝所有的鄂C×××××号汽车。
二、本次查封期限为两年。附:执行裁定书壹份。承办人司之有。电话1338715****.审核人:审批人: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鄂0302执920号之一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关于刘涛申请执行王明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鄂茅箭民一初字第024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百八十七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一、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王明朝所有的鄂C×××××号汽车。
二、本次查封期限为两年。附:执行裁定书壹份。承办人司之有。电话1338715****.2016年7月11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送达回证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15)鄂茅箭执920号之一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刘涛与王明朝案件)受送达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送达地址车管所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代收人及代收理由年月日备考填发人司之有送达人司之有注:1、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办理;送达民事、行政诉讼文书,按照或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办理。2、代收诉讼文书的,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后,还应注明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