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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104民初636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与湖南千山矿业有限公司、湖南唯佳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11
公开日期
2017-11-13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湖南千山矿业有限公司,湖南唯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廖志豪,李晶晶,雷斌,刘红萍,刘红萍委托,唐志明,林健梅,梁辉,陈坤林,湘潭市建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杨长秀,扶健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