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681民初8331号
原告:孔军平。
委托代理人:慎伟达,诸暨市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许保林。
委托代理人:黄冰,浙江越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孔军平与被告许保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孔军平明确表示不再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姚望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周 洁 更多数据:
孔军平与许保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681民初8331号
原告:孔军平。
委托代理人:慎伟达,诸暨市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许保林。
委托代理人:黄冰,浙江越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孔军平与被告许保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孔军平明确表示不再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姚望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周 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