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396号
申请执行人:乔欣钰。
被执行人:刘新云、李清贤。乔欣钰与刘新云、李清贤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执39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罗玉婷
书记员 牛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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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贤继承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396号
申请执行人:乔欣钰。
被执行人:刘新云、李清贤。乔欣钰与刘新云、李清贤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执39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罗玉婷
书记员 牛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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