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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4刑终161号

陈少伟陈少伟、魏炳臻诈骗、交通肇事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8
公开日期
2017-03-01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陈少伟陈少伟,魏炳臻,张冬花,杨松峰,郑其昌,颜素兰,颜玲玲,张晓岩,刘礼貌,王丽,陈志雄,刘义杰,吴丁福,吴伟敏,吴振雷,詹鑫超,吴两土,张苑志张某乙,XX勇陈某勇,劳秋玲劳某玲,赖鹭腾赖某腾,高丽琴高某琴,叶表火叶某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