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6执41号申请执行人李进,女,1976年5月21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田绍辉,男,1972年3月1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周培灵,女,1973年5月15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李进诉田绍辉、周培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绍辉、周培灵经代理律师转交执行款xx万元交付申请人后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现申请人申请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后再恢复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豫0106执4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游俊豪
审判员 宋鹏飞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牛广华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