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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26执137号

(2016)湘1226执137号胡定武与张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8
公开日期
2016-08-08
所属地区
麻阳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6执137号胡某某张某:我院于2016年6月6日受理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款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