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闽0206执92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周雨晴,男,汉族,1984年1月18日出生,住江西省贵溪市。被执行人厦门禄盛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8号之一505室。法定代表人王忠严。申请执行人周雨晴与被执行人厦门禄盛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的厦劳仲案(2015)0938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6年1月11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申请执行人的债权22278.74元尚未受偿。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恢复强制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的厦劳仲案(2015)0938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欧 海
审 判 员 尹胜虎
代理
审判员 谢源成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 记 员 洪福裕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