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沪0120民初9121号

范灵海与张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8
公开日期
2016-08-08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范灵海,张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沪0120民初9121号原告范灵海。被告张雁。委托代理人徐玉龙,男,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推荐。原告范灵海诉张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6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范灵海及被告张雁的委托代理人徐玉龙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范灵海诉称,被告于2013年6月1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0元(以下币种同),约定年息10%。然被告至今分文未还,故原告诉讼来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20,000元,并支付2013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3日的利息6,000元。

被告张雁辩称,原、被告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原、被告原系夫妻,原告在离婚前曾背着原告征婚,离婚后又多次想要复合,也曾起诉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后经人民调解由原告补偿被告18,000元。若涉案借款存在,也已与补偿款18,000元抵销。故不同意原告诉请。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2年3月29日离婚。2013年6月1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从范灵海处借到人民币贰万元整,每年付利息,年利率10%,每年利息结算一次(即每年付2,000元利息)。借款人:张雁”。当日,原告交付被告现金20,000元。后被告至今未能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遂涉诉。以上事实,由当事人陈述、原告提交的借条、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提交的(2012)奉民一(民)初字第1789号民事调解书等证据予以佐证。鉴于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均予以认定。被告提供的其他证据因与本案无关联性,本院不作认定。

本院认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予以确认,双方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合法有效。现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显属违约,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10%于法无悖,本院予以确认。原告仅主张2013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3日的借款利息6,000元,此系其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及诉讼权利,本院予以准许。被告对其借款关系不成立之抗辩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范灵海借款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张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范灵海借款利息人民币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张雁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

审判员  陈蓓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 记 员  罗婷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