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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828民初2537号

满某诉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8
公开日期
2016-09-30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满某,张某,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828民初2537号

原告:满某。

被告:张某。

被告: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满某诉被告张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某公司金乡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乡县公安局已于2015年10月23日立案侦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满某的起诉。

审判员  蔡祥杰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李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