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无执字第00606号

徐小伍与洪军其他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无为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8
公开日期
2016-07-28
所属地区
无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无执字第0060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小伍与被执行人洪军其他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洪军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且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洪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