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鲁0211执2996号

路易威登马利蒂与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8
公开日期
2016-08-01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路易威登马利蒂,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11执2996号申请执行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住所地法国巴黎杜邦。法定代表人迈克尔·布尔克(MichaelBURKE),职务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委托代理人任振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军,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姜书杰,山东科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鲁0211执2996号申请执行人路易威登马利蒂与被执行人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青岛世贸海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2015)黄知民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2219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作出的(2015)黄知民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西才

审判员  张培荣

审判员  王连敬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赵莹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