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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民申740号

再审申请人口生津与被申请人吕厚成因委托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6
公开日期
2016-07-28
所属地区
甘肃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当事人
口生津,吕厚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民申740号再审

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口生津。

被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吕厚成。再审申请人口生津与被申请人吕厚成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平中民二终字第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口生津再审申请称,二审认定事实错误,二审判决书中查明“口生津自认购买彩票金额69250元,口生津主张69250元的彩票款已付清”的认定没有依据;本案被申请人所诉从“垫资”到“拖欠”,是不符合常理的行为;本案二审案由定为委托合同,再审申请人委托购买行为仅仅限于支付给被申请人预付彩票款,被申请人越权擅自购买行为与再审申请人毫无关系,应由被申请人自行负责支付;被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报案材料案由是诈骗,足以证实其目的就是让再审申请人为自己擅自购买支付的彩票款买单。

本院认为:本案2015年8月4日二审庭审中,口生津自认跟福利彩票“快三441”号买了69250元,且已结算清楚,据此,原审认定“口生津自认购买彩票金额69250元,口生津主张69250元的彩票款已付清”并无不当。经查一审卷宗,2014年9月25日,吕厚成的报案书上有泾川县公安局荔堡派出所丁永杰的批注,证实吕厚成报案后,经派出所电话询问口生津,口生津认账,但表示无钱没能力还。公安机关遂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受理。2014年10月9日,在泾川县公安局荔堡派出所办案室的询问笔录中,口生津承认在吕厚成处买彩票,先后给吕厚成63000元现金让其买彩票,且承认吕厚成只给其打过一个13000元的欠条,之后给的钱没有打欠条。原二审案由据此定为委托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根据口生津自认给吕厚成26000元,且吕厚成也认可的事实,改判由口生津偿还吕厚成垫付的彩票款43250元并支付利息并无不当。口生津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口生津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贺文俊

代理

审判员  郭 弘

代理

审判员  郭莉萍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 记 员  白渊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