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1021民初592号原告何某某。被告张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何某某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亚锋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杨锋增 来源:百度搜索“”
何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1021民初592号原告何某某。被告张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何某某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亚锋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杨锋增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