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803刑初146号公诉机关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凤标,空调安装工。2014年8月1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6年2月18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看守所。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淮检诉刑诉[2016]1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凤标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成宸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凤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陈凤标到杨某甲家因借钱未果,即对杨某甲实施殴打,并对上前劝阻的高某、王某、葛某、杨某乙、史某、纪某乙等人实施殴打,致葛某轻伤二级及多人轻微伤。被告人陈凤标还用砖头砸坏杨家的推拉门玻璃及轿车挡风玻璃等物品,上述损坏的物品计价值人民币1369元。为证实上述指控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及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凤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陈凤标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陈凤标对上述指控的基本事实及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但辩解其未打葛某面部。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陈凤标酒后到本镇东作村8组村民杨某甲家向杨某甲借钱被拒绝后,即对杨某甲实施殴打,并对上前劝阻的村民高某、王某、葛某、杨某乙、史某、纪某乙等人实施殴打。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陈凤标拳击葛某面部,并用砖头砸坏杨家的三扇推拉门玻璃和东风本田汽车前挡风玻璃、前引擎盖等物。随后,被告人陈凤标到杨家邻居卢炳贵家厨房拿菜刀出来被他人夺下。并打电话报警。处警民警到现场将被告人陈凤标抓获,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案件事实。经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葛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王某、杨某甲、高某、杨某乙、史某、纪某乙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又经淮安市淮安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上述毁损的物品计价值人民币1369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一、被害人陈述1、被害人杨某甲陈述证明,当天下午,其未借钱给陈凤标,他就骂人,并要打人,其就和他纠缠起来。其丈母娘上前拉架,她被陈凤标摔倒,后姓葛兆云拉架,也被陈凤标打了。其被陈凤标按在地上,他用砖头砸其眼角一下,其欲和他打,被其母抱住。后陈凤标踢开卢家厨房门,从厨房内拿把菜刀出来,他被围观的人抱住,并将刀夺走。他见人就打,他用砖头砸其家车子和房屋门,其父见状就上前抱住陈凤标,陈凤标将其父摔个跟头,纪某乙从陈凤标后面抱住他,陈凤标又对纪某乙实施殴打。之后,派出所民警就到现场处警。2、被害人高某(杨某甲之妻)陈述,当天下午,陈凤标到其家借钱未成,他骂杨某甲,并用拳头捣杨某甲,其上前拉架,他将其摔个跟头,并用拳捣其头部一下,随后陈凤标和其纠缠在一起,葛兆云上前拉架,陈凤标将葛兆云推倒地上,还用拳捣葛兆云面部一下,葛兆云被打的是满脸是血。其公公(杨某乙)、婆婆(王某)上前拉架,也被他打了。陈凤标见人就打。接着陈凤标到卢家拿出一把刀要砍人,刀后被人夺下。后来史某过来拉架,也被陈凤标打了。后来陈凤标还用砖头砸其家玻璃门和窗户,并将其家新轿车挡风玻璃砸坏。最后,群众将陈凤标控制住,民警到现场将他带走。3、被害人王某陈述证明,其和杨某甲的亲家见陈凤标与杨某甲吵打就是上前拉架,陈凤标以为打帮架,他就见人就打,在场的群众就上前拉架。后来他从卢家拿一把刀,群众上来将刀夺下,陈凤标又和杨某乙打起来。后来他将其家玻璃门和轿车前面玻璃砸坏。4、被害人葛某陈述证明,当天中午,其在孙女女婿家吃饭时,听到外面吵起来,说有人打架。后其见一个男青年把杨某甲按在地上打,其上前拉架。那个男的见人就打,其面部被他捣了几拳,他还打了其他人。事后,其发现杨家的玻璃门还有车子被砸坏。同时还证明,其鼻子和嘴被打出血,其上面的门牙被打掉两颗,还有一颗牙被打掉一半。5、被害人杨某乙陈述证明,陈凤标到卢家拿一把刀出来被人夺下。后村干部史主任叫陈凤标让拖垃圾的拖拉机通行,被陈凤标打了一拳。后他又用砖头砸轿车和玻璃门和窗户,其不让他砸,他就拳捣其肋骨,并将其摔个跟头。这时,纪某乙就将陈凤标拖住,陈凤标又打纪某乙。之后,陈凤标往东跑时被人缠住,后民警赶到现场。6、被害人史某陈述证明,其见杨某甲门前有人打架,当时有一辆拖垃圾的拖拉机要经过杨家门前,其上前阻止陈凤标砸门,陈凤标就打其一巴掌,还拳击其鼻子一下。后陈凤标用砖头将杨某甲家玻璃门和轿车挡风玻璃砸坏,杨父说他太过分了,他就拳击杨父,纪某乙见状就上前制止,陈凤标就用砖头砸纪某乙。事后,大家就将陈凤标按住,民警到现场后将他带走。7、被害人纪某乙陈述证明,其见陈凤标将杨某乙摔在地上,其上前将杨某乙拉起来,并说你不能打,你打一个老头象什么,陈凤标随手从地上捡起砖头砸到其左耳附近,后其就不让他走,他往东跑时被其等人追到,后派出所民警就到现场。
二、证人证言1、证人纪某甲证言证明,陈凤标因杨某甲不肯借钱他,他就和杨某甲吵打,这时,葛某就上前拉架,葛某的鼻子被打破。2、证人陈某乙证言证明,陈凤标因杨某甲不肯借钱他,他就骂杨某甲,还用拳打杨面部一下,后陈凤标将杨某甲家属高某踢倒。葛兆云上前拉架,陈凤标对葛兆云的脸上一拳。
三、书证1、公安机关制作的受案登记表、接处警工件登记表、发破案经过、情况说明证明,本案案发和被告人陈凤标归案情况。2、公安机关制作的调取证据清单及物证照片证明,被告人陈凤标所持的涉案菜刀。3、公安机关制作的被害人损伤照片及涉案损坏的物品照片证明,被害人葛某损伤情况及玻璃门、汽车挡风玻璃损坏情况。
四、鉴定结论1、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1)根据活体检查,结合案及病案,葛某头面部等处损伤;活体检查见:鼻背部肿胀,上唇肿胀伴内侧粘膜破损,右上3、1牙冠折,右上2牙缺失,左上2三度松动。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王某、杨某甲、高某、杨某乙、史某、纪某乙均为头面部等处损伤,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2、淮安市淮安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上述被毁损的物品计价值人民币1369元。
五、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陈凤标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供认其酒后到杨家向杨某甲借钱,因他不肯即与杨发生吵打,并将上前拉架的高某推倒地上,其还用砖头砸坏杨家玻璃门及停在路旁的车挡风玻璃等。其在追打杨某甲时,被流均那个戴鸭舌帽的老头打了两拳,其反手打他面部一拳,当时他牙齿就出血了,杨的父母上前拉架,还骂人,其将杨母推个跟头。杨父见车子被砸就上前拦,被其推倒。有个人将其按住,其反手用砖头拍那人左耳一下。其跑到杨家东边一家厨房拿一把菜刀,后被一个穿红衣服大个子夺下。后村干部史主任叫其给开拖拉机让路,被其捣了一拳。其欲往东逃跑时被他人拦下,民警到现场将其带至派出所。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陈凤标亲属代为预交赔偿款人民币2000元至本院。对于被告人陈凤标提出“其未打葛某面部”的辩解意见,经查,对此节事实,被告人陈凤标在侦查阶段有过多次供述,其供述拳击葛某面部,致葛某牙齿出血的经过与葛某所作的陈述相印证,并得到相关证人证言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证据的佐证,足以认定。其辩解理由得不到相关证据支撑,故对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凤标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和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凤标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陈凤标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基本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亲属代为预交赔偿款2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陈凤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2月18日起至2018年2月17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郭晓梅
审 判 员 孙荣山
人民陪审员 孙 军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 记 员 华 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