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曲沃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晋1021民初508号
原告:潘某某,男,1988年3月6日出生,住曲沃县。
被告:李某某,女,1989年6月18日出生,住曲沃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潘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抚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潘某某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潘某某负担。
审判员 杨建荣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孙 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潘某某与李某某抚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山西省曲沃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晋1021民初508号
原告:潘某某,男,1988年3月6日出生,住曲沃县。
被告:李某某,女,1989年6月18日出生,住曲沃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潘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抚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潘某某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潘某某负担。
审判员 杨建荣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孙 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