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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0执176号

谭东平执结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6
公开日期
2016-09-21
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10执176号谭东平:本院执行的申请谭东平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谭东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0000.0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李媛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