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辽1224民初2634号

原告周龙喜与被告孙丙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6
公开日期
2016-10-18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当事人
周龙喜,孙丙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1224民初2634号

原告:周龙喜,男。

被告:孙丙文,男。

原告周龙喜与被告孙丙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6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

审判员李哲独任审判,于2016年6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龙喜、被告孙丙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龙喜诉称:被告孙丙文于2016年4月7日将原告周龙喜打伤,要求被告孙丙文赔偿原告周龙喜经济损失合计5313.5元。

被告孙丙文辩称:被告孙丙文未打原告周龙喜,不同意赔偿原告周龙喜经济损失。诉讼中,原告周龙喜提供照片两张,拟证明被告孙丙文打伤原告周龙喜。诉讼中,被告孙丙文未提供证据。诉讼中,本院调取昌图县公安局宝力派出所公安行政案件卷宗一册,含如下证据:1、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7日对原告周龙喜的询问笔录一份。2、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7日对被告孙丙文的询问笔录一份。3、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7日对杨松的询问笔录一份。4、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7日对谢希全的询问笔录一份。5、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7日对董长伟的询问笔录一份。6、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7日对张海山的询问笔录一份。7、昌图县第三医院出具的住院收费票据、门诊收费票据各一张。8、照片两张。9、病例一份。经庭审质证,对原告周龙喜提供的证据1,被告孙丙文提出异议,认为被告孙丙文未打伤原告周龙喜;对本院调取的证据1,原、被告均无异议;对本院调取的证据2、证据3、证据4,被告无异议,原告提出异议,认为被告用拳头打伤原告;对本院调取的证据5,原、被告均无异议;对本院调取的证据6,被告无异议,原告提出异议,认为被告用拳头打伤原告;对本院调取的证据7,原告无异议,被告提出异议,认为被告未打伤原告,该证据与被告无关。对本院调取的证据8,原告无异议,被告提出异议,认为该照片不能辨认原告拍照地点。对本院调取的证据9,原告无异议,被告提出异议,认为被告未打伤原告,该证据与被告无关。经本院对上列证据审查,

本院认为,被告孙丙文虽否认殴打原告周龙喜的事实,但公安机关治安卷宗中被询问人证实内容能够证实2016年4月7日上午8时起,原告周龙喜与被告孙丙文因土地界限发生纠纷,被告孙丙文将原告周龙喜打伤,故本院对被告孙丙文殴打原告周龙喜的事实予以认定。经庭审质证、认证,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认定的本案事实:2016年4月7日早8时许,原告周龙喜与被告孙丙文因土地界限发生矛盾,在宝力镇小城子村委会组织原、被告测量耕地面积过程中,原、被告发生争执,在张春海家耕地附近被告孙丙文将原告周龙喜打伤,原告周龙喜因伤于当日到昌图县第三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下颌软组织挫擦伤,住院治疗14天,医嘱二级护理3天,支出医疗费用2279.22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周龙喜其他经济损失确定为771.22元,其中误工费429.24元(30.66天×14天=429.24元)、护理费91.98元(30.66元/天×3天=91.98元)、伙食补助费210元(15元/天×14天=210元)、交通费40元(入院20元、出院20元);原告周龙喜伤后经济损失合计3050.44元。

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权益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孙丙文因土地界限与原告周龙喜发生矛盾,在村委会组织原、被告测量土地面积过程中,与原告周龙喜发生争吵并相互撕扯,将原告周龙喜打伤,伤害原告周龙喜身体,故应赔偿原告周龙喜伤后经济损失。

原告周龙喜与被告孙丙文发生争吵时,原告周龙喜辱骂被告孙丙文,处理纠纷时主观和行为上均存有过错,故应依法减轻被告孙丙文的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孙丙文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周龙喜伤后经济损失3050.44元的70%即2135.31元;如果被告孙丙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用25元由原告周龙喜负担7.5元,由被告孙丙文负担1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哲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明卓 更多数据: